三總模擬核災輻射傷患演練

Post date: 2011/3/18 下午 04:29:11

因應日益嚴峻的日本核災狀況,今天下午衛生署在三軍總醫院進行疑似輻射傷害病患緊急醫療演練。演練的題目為模擬核廠發生輻射外洩意外,經第一級醫療處置及污染偵測除污後,仍有部分人員有高度污染及受傷情形,經通報北區北區醫療網的緊急醫療應變指揮中心 EOC (Medical Emergency Operations Center) 後,有四名傷患送往輻傷三級責任醫院(三軍總醫院)接受醫療處置,所有醫護人員穿著防護衣,緊急幫傷患測量輻射、取樣,了解體內是否有汙染,並進行除汙。

此次演習本科輻防師鄭如金也奉令前往學習,會後隨即在基隆長庚召開臨時全院輻射防護委員會,並修正疑似輻射傷害作業流程,供醫院以及相關醫療人員參考。

演練後於三總會議廳舉行講解及問與答,衛生署醫事處三科科長劉明勳、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醫用科技正蔡親賢、三總核子醫學部醫師黃文盛/諶鴻遠等回答來自國防部、衛生局等相關部會,及責任醫院醫護人員的提問。會場的問與答如下所示: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

核子事故發生時,核能電廠依循相關作業程序書規定,執行機組搶救及補救措施;若事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影響廠外附近的民眾或環境時,則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成立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執行各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作業。

  •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由 原能會、國防部、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新聞局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組成。
  • 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由原能會所屬機關及台灣電力公司組成;
  •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由核能電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 (台北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成立;
  • 支援中心由國防部成立。

應變體系詳參如下圖:

輻傷責任醫院

  1. 初級輻傷處置為事故發生地點的緊急救護,包括台電核能一、二廠附設員工診所、三芝、石門、金山、萬里鄉等衛生所,初級醫療的任務在於事故發生時檢傷分類、緊急救護及安排後送;
  2. 第二級核災急救責任醫院為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為收治需醫療照護的輻傷病患、除污及治療非輻傷病患以及協助後送就醫的輻傷病患;
  3. 第三級責任醫院為三總、榮總、台大、馬偕及長庚等醫學中心,負責輻傷病患終極處置。

* 一級輻傷醫療係由台電公司指定; 二級、三級輻傷醫療則由衛生署輔導成立

**基隆長庚醫院屬於防災體系的二級醫院,本醫院雖有能力處理輻傷病患,但考量院址接近電廠,若執行疏散,不適合做為第三級輻傷病患終極處置。

核災緊急醫療諮詢小組

衛生署已建構完成核災緊急醫療網,並建置上述三級核災急救責任醫院,以健全我國整體醫療體系。衛生署為因應核災,於90年2月成立「核災緊急醫療諮詢小組」,成員包含:

  • 台北縣衛生局局長、
  • 屏東縣衛生局局長、
  • 中央研究院院士、
  • 核災三級醫院核醫部主任
  • 國家災難醫療救護隊、
  • 陽明大學核災支援小組、
  • 臺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及衛生署代表。

此小組平時訂定核災緊急醫療政策、輔導核災緊急醫療網、輔導核災急救責任醫院的建立、輔導「核災緊急醫療國際合作推廣與資訊中心」成立;事故發生時成立「前進急救小組」,趕赴事故現場或鄰近地點協助救護事宜、成立「輻傷醫療緊急處理小組」,主動協助醫療院所緊急醫療處置作業、啟動「核災急救責任醫院」,動員「核災急救責任醫院」資源,參與事故現場或鄰近地區急救站的設置,以及收治事故傷患。

資料來源:

  • 輻射安全
  • 地方政府輻射災害應變作業講習
  • 體內放射核種污染的處理
  • 核能研究所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
  • 全國環境輻射監測 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於 全台各地建置完成的輻射監測站計 30 處,地點包括宜蘭、新北市石門、石崩山、茂林、陽明山、三芝、金山、大鵬、野柳、大坪、萬里、貢寮、澳底、龍門、雙溪、三港、台北市、桃園龍潭、台中市、阿里山、台南市、高雄市、恆春、後壁湖、大光、墾丁、龍泉、台東、離島金門及蘭嶼等。各站均全天候 24 小時全程自動化監測當地的環境輻射量,並即時將監測結果傳輸至資訊監控中心,並透過網站公布即時資訊,以達到資訊透明化的目標,同時透過網路提供原能會核安監管中心即時監測結果,以強化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能力。(0.2微西弗/時以下 : 一般背景輻射範圍)
  • 疑似核災輻射污染之初步處理流程 (中華民國核醫學會 2011-03-18 版)